轉知教育局為加強防制「新型態電子煙彈(含依托咪酯)」及相關罰則宣導。

發佈日期 : 2026-08-20 資訊群組 : 教官室

一、依北市教學字第1153092903號函辦理。

二、相關罰則如下:

序號

宣導主題

1

依托咪酯列為一級毒品

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,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;持有電子煙罰 3 5 萬元,毒駕將吊銷駕照,同車乘

客最高罰 1 5 千元。拒絕毒害,健康隨行。教育部關心您。

2

拒毒策略

電子煙已全面禁止,來路不明煙彈多暗藏第一級毒品「依托咪酯」。面對毒品應「不毒不回」,拒絕誘惑、堅決反毒拒毒駕,共同守護校園安全。教育部關心您。

三、宣導海報如下:

四、相關宣導資料可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(https://reurl.cc/18nEb9)及法務部反毒大本營 (https://reurl.cc/npQ2q2)下載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