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依北市教學字第1153092903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罰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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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宣導主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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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依托咪酯列為一級毒品 |
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,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;持有電子煙罰 3 到 5 萬元,毒駕將吊銷駕照,同車乘 客最高罰 1 萬 5 千元。拒絕毒害,健康隨行。教育部關心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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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拒毒策略 |
電子煙已全面禁止,來路不明煙彈多暗藏第一級毒品「依托咪酯」。面對毒品應「不毒不回」,拒絕誘惑、堅決反毒拒毒駕,共同守護校園安全。教育部關心您。 |
三、宣導海報如下:
四、相關宣導資料可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(https://reurl.cc/18nEb9)及法務部反毒大本營 (https://reurl.cc/npQ2q2)下載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