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臺北市宏澤教育基金會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相關資訊

發佈日期 : 2026-09-01 資訊群組 : 教務處

以下為節錄資訊,請詳閱附件實施辦法。(申請者不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)

一、條件:(限高中)

(一)、家境清寒標準

  1. 經列入為低收入戶在案者。
  2. 父母均失業,或無怙恃,有親屬而無力教養者。
  3. 家長雖就業,但子女眾多且收入不足維持家庭最低生活者。
  4. 家庭遭受重大天然災害,持有證明之受災戶者。
  5. 近期因疫情家庭突遭意外變故,經濟陷入困境,子女無力就學者。

(二)、學業操行成績標準(以上一學期為準)

  1.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,且無任何科目不及格者。
  2. 操行優良者。

二、申請方式:欲申請者請於115年9月22日(二)繳交以下申請資料,逾時恕不受理。

  1. 填寫申請表(如附件)。檢附清寒證明、在學成績、作文一篇(題目自訂,五千字以上,不得抄襲或AI生成,並請提供word檔寄到基金會信箱allstaff@twinoaks.com.tw)及其他文件。
  2. 經各班導師簽注後,送教務處註冊組,再經學校審查合格且申請者無兼領其他獎助學金後,函送本基金會覆核。